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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8日星期日

150法则与胞族的形成

一、150法则

“The Tipping Point”:从欧洲发源的“赫特兄弟会”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民自发组织,这些组织在维持民风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趣的是,他们有一个不成文的严格规定:每当聚居人数超过150人的规模,他们就把它变成两个,再各自发展。“把人群控制在150人以下似乎是管理人群的一个最佳和最有效的方式。”从自古至今的军队建制等管理中也时常出现150数字的影子,Robin Dunbar 认为这和人脑的进化程度有关,这显然回到了我所关注的核心领域----学习的脑本质:在灵长类中人的大脑最大,所以可以有最大的社会关系处理能力。但是如果社会圈子的数量增加,人脑的智力负担显然要呈现级数变化。而Dunbar 提出的一个模型方程中,考虑了动物本身的大脑新皮质相对脑的比率,可以得到某种动物所拥有的活动群体的最大值。如果输入智人(现代人,Homo Sapiens)的比率,这个数值为147.8,大约为150,今天Malcom Glaweld在The Tipping Point中把150法则形象定义为:在一次不期而遇的聚会上,你不会感到尴尬的人数最大值。

  于是自然可以联想到学校的规模,美国很多教育研究者已经注意到超过1000人的学校在管理上的问题和校园暴力的多发性。按照150法则,我们应当建更多150人左右的小学校,而不是上千人的大学校。至此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比尔-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在美国赞助支持的一个教育项目就是Small High School(里面果真提到了150这个数字!不是巧合)。除此之外,我也赞同小班教育,最优秀的团队也需在7-12人之间,这个规律我也在寻找理论基础,目前只是一种猜想。


  150法则自然与社会性软件的设计有很重要的关系,这时候这些基本介绍是不够用的,在真实的环境中如何采纳必须有更具体的表现。例如MSN的里面Buddy List 确实不超过150个人,当你的联系人太多的时候,可以考虑哪些人可以暂时从上面拿掉,并不影响你和人们的平等交流,因为你本来也只能保持150人的最佳交流能力。所以MSN的列表限制对自己的社会网络管理也是一个小约束,这如同家里面不可能买更多东西堆放一样。 

150法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很广泛。比如中国移动的“动感地带”sim卡只能保存150个手机号,微软推出的聊天工具“MSN”(也是一种SS)只能是一个MSN对应150个联系人。

  150成为我们普遍公认的“我们可以与之保持社交关系的人数的最大值。”无论你曾经认识多少人,或者通过一种社会性网络服务与多少人建立了弱链接,那些强链接仍然在此次此刻符合150法则。这也符合“二八”法则[3],即80%的社会活动可能被150个强链接所占有。

二、氏族与胞族

氏族是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自然形成的血缘组织。原始人过着群体的生活。每个群体的成员都是共同祖先的后代(不排除其中可能有收留或俘虏的外族成员);它们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战斗,财产公有并且有共同时语言、崇拜、葬地等。这种人群就构成一个氏族。每个氏族都有族名,用以区别不同的氏族。 
  当人类还处于亚血族群婚的阶段,没有“父亲”观念,子女跟随母亲氏族,所以氏族按母系区分辈分世代,称为“母系氏族公社”或“母系社会”,随着婚姻进入一夫一妻制,子女改从父亲氏族,于是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在中国的古代,通常的氏族,最低一辈成员具有共同的高祖。也就是税,氏按是由其一位祖先在五代及五代以内的后裔组成的,氏族的名称即以这位共同祖先所信奉的图腾或其名、字、号、谥作为氏族名号。民族族长(或叫酋长、首领)则由在世成员中辈高年长而且据有最高威望的人承担。在野蛮时代,氏族首领通常是体格最强大有力的人;在文明时代,族长通常是地位最高的人。族长有权力主持率领全氏族的生产、战斗、祭祖、惩罚等活动。到第六代成员进入成年并且要举行祭祖仪式时,由于最高祖先只祭至高祖为止(参阅本书《祖先崇拜》),所以氏族成员必然由于第二代祖先的人数而分成着干个不同高祖的人群,这样,原有的氏族就要按不同高祖的第六代人分裂成若干个子氏族。这若干新的氏族,由于彼此之间具有最亲的血缘关系和最相近的语言、信仰和风俗,自然地在某些活动中(如战争)仍然处于一起。这种比氏族更肩一层的组织叫“胞族”。

三、结论

“150法则”解释了为什么到了最高祖只祭到高祖,而不是更远的祖先。因为到高祖这一辈,“智人”需要记忆的人数应当达到150人的上限。

我们也可以做一个假设:

假设原始社会人口平均子女数=3

第一代 1人 第二代 3人 第三代9人 第四代27人 第五代81人

假设原始社会人口平均子女数=4

第一代1人 第二代 4人 第三代9人 第四代64人 第五代256人

估计当时人的生育能力应该不会低于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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